房屋变形鉴定主要包括房屋的沉降鉴定、房屋的倾斜(水平位移)鉴定、水平构件(梁或屋架等)的挠度鉴定、竖向构件(柱或墙等)的垂直度鉴定和节点的变形鉴定。其中前两项为房屋整体变形鉴定,后三项为房屋构件的变形鉴定。 房屋构件的变形鉴定测点布置: 1)建筑的四角、核心筒四角、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~20m处或每隔2~3根柱基上; 2)高低层建筑、新旧建筑、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; 3)建筑裂缝、后浇带和沉降缝两侧、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、人工地基与**地基接壤处、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; 4)对于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,应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,并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; 5)邻近堆置重物处、受振动有显着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(沟)处; 6)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上; 7)筏形基础、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; 8)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、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; 9)对于电视塔、烟囱、水塔、油罐、炼油塔、高炉等高耸建筑,应设在沿周边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,点数不少于4个。 整体倾斜的现场鉴定测点布置; 1)当从建筑外部观测时,测站点的点位应选在与倾斜方向成正交的方向线上距照准目标1.5~2.0倍目标高度的固定位置。当利用建筑内部竖向通道观测时,可将通道底部中心点作为测站点; 2)对于整体倾斜:观测点及底部固**应沿着对应测站点的建筑主体竖直线,在**部和底部上下对应布设;对于分层倾斜:应按分层部位上下对应布设; 3)按前方交会法布设的测站点:基线端点的选设应顾及测距或长度丈量的要求。按方向线水平角法布设的测站点:应设置好定向点。